飞龙宏业废印刷电路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10-30 来自: 泉州飞龙宏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88
飞龙宏业废印刷电路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飞龙宏业废印刷电路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飞龙宏业废印刷电路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位于福建安溪经济开发区龙桥园官桥片区,由泉州飞龙宏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从事废印刷电路板的拆解。《飞龙宏业废印刷电路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6年9月21日取得安溪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安环评函[2016]22号),设计拆解废印刷电路板3000t(其中带元器件废电路板2000t,线路板边角料1000t(含覆铜边角料));并在2017年11月6日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过2年时间的运行,由于拆解废印刷电路板产生的废元器件处置单位江苏融源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处于环保整改期,无法跨省接收处置废元器件,且省内目前无可接收处置废元器件的资质单位,厂内堆积大量废元器件,厂区已无废元器件暂存空间,废元器件急需尽快落实处置。为落实废元器件的无害化处置,泉州飞龙宏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拟对废元器件进一步破碎,对破碎产生的塑料、树脂及金属等进行妥善处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均采取相应环保措设施,并加强生产装置区、环保设施等的环境管理,制定应急预案,与园区联防联控,定期培训演练,严格防控环境风险。项目位于泉州飞龙宏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周边均为厂房和空地,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居民点为北侧100m处的莲兜美村。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飞龙宏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安溪经济开发区龙桥园官桥片区
联系电话:13860454804
联 系 人:马龙飞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6号大营盘鼎太风华B座2401
联系电话:0351-8398060
联系人:张工
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1、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变化趋势
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浓度远小于环境质量标准限值,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相比2016年,敏感点环境空气中NO2和PM10日均值总体有所增大,但总体增量很小,主要原因是由于包括本项目周边企业的陆续入驻和投产,区域污染源有所增加,由于各企业基本按环保要求采取了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因此未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显著恶化;但SO2和NO2小时值较2016年相比,总体浓度略有下降,说明各企业所采取的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
(2)声环境质量现状变化趋势
相比2016年监测值,厂界及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值均略有增加,主要原因为项目投产设备运转所致,但依然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变化趋势
根据地下水水质监测浓度标准指数对比结果,相比 2016年,耗氧量和总硬度现状监测标准指数在厂区有所上升,硝酸盐在上游和厂区有所上升,其他地下水现状监测指标均呈下降趋势;且原环评铁超标,现已改善并达标。总体来说,项目投产以来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发生改善。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变化趋势
本次后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相比2016年,铅、镉、汞和铬浓度值下降幅度较大,其他指标浓度总体小幅度上升;根据表4-16可知,本次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远低于原环评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总体往较好的趋势发展。
2、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①实际有组织废气排放影响分析
由于原环评报告未对敏感点浓度增量进行预测,但根据各敏感点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环评阶段与本次后评价阶段监测结果对比可知,项目投产后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浓度虽发生上下浮动,但总体变化不大;项目产能目前虽仅达到环评设计产能的26%左右,但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浓度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以上可表明项目目前实际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明显,未超合原环评预期。
②实际无组织废气排放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季度性监测数据可知,项目现状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以及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排放限值要求,并且与原环评时无组织监测结果相比相差不大,表明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基本有效。同时,现状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小于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实际影响较小,基本符合原环评预期。
③卫生防护距离验证
由于项目厂界现状无组织废气各污染物实测浓度均未超过排放限值要求并小于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从进一步缓解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的角度出发,项目以无组织排放源拆解车间外延100m划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基本合理。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建设单位厂区化粪池出口的例行监测数据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45mg/L”),进水水质符合安溪县龙门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根据《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年度报告(2017年)》可知,2017年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运行311天,监测天数311天,厂区总排污口各项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能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无最大值超标情况,尾水排放能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1.22t/d仅占安溪县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余量的0.0194%,由此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纳入安溪县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不会影响其正常运行。
从实际环境影响角度评价,生活污水纳入安溪县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与原环评评价结论相符。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根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可知,各地下水监测点的各个监测因子浓度均值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对比原环评时的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发生改善。因此飞龙宏业公司实际运行过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符合原环评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4)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现状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与原环评厂界噪声预测结论相符;敏感点莲兜美村实际环境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未造成噪声扰民情况,并且与原环评预测结果相差不大,因此项目现状正常生产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的实际环境影响基本符合原环评预测结果。
(5)固体废物影响预测验证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固体废物较原环评相比虽增加了铝粉的产生,但项目建设了规范化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出售他人单位得到综合利用或委托相应单位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故原环评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基本符合实际。
(6)土壤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根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可知,各土壤监测点的各个监测因子浓度均值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和环评时执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项目土壤污染措施切实有效。因此现状对土壤环境的实际影响不大,符合与原环评土壤环境影分析结论。
3、总结论:
泉州飞龙宏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废印刷电路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位于福建安溪经济开发区龙桥园官桥片区,主要从事废印刷电路板拆解,年拆解废印刷电路板3000t,已办理了完善的环保手续。项目投产运营以来,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及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与项目投产前相比没有明显变化,尚有一些环境容量,基本符合原环评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飞龙宏业投产后拟对电路板拆解产生的废电子元气件进一步回收利用,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破碎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颗粒物,颗粒物的排放不会超过环评已批复的总量。另外本次根据废气实测结果重新核算了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与环评预测结果所有出入,实际排放量较环评预测量大,但总的增加量较小,不会加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实际投产后的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生产地点、生产工艺不变,仅调整了原辅材料种类,未新增污染因子,未加重不利环境影响,因此项目的调整变更未构成重大变动。项目现状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满足原环评要求及现行环保政策法规要求在项目进 一步落实本次后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改进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调整变更是可行的。
五、意见发表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简本。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若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10日。
泉州飞龙宏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